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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要通知!浙大二院门诊正常开放,就诊相关事宜调整

来院必读 浙大二院 2020-08-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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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节假期即将结束,从2月3日(周一)开始,浙大二院将恢复正常门诊。目前,疫情防控工作依然严峻,为了更好地落实浙江省卫健委《关于做好医疗机构常规诊疗工作的通知》及疫情防范各项措施,确保门诊工作安全、有序地开展,自2月3日起,我院对门诊就诊相关事宜暂做调整,具体如下。



No.1

为避免交叉感染,请您来院时做好个人防护(如戴好口罩);也可通过浙二互联网医院免费咨询门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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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o.2

为了减少您在医院的停留时间,建议您提前预约就诊(预约挂号指南见下图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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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大二院微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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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o.3

🔷 预约挂号时,务必正确填写患者的姓名、性别、身份证号、手机号码等信息。

🔷 就诊前一天下午16:30 后可在手机移动终端或自助机支付、取号。

🔷 预约号源后,如因故无法来院,可于就诊日当天上午7:00前,在“浙大二院”微信公众号和“浙医二院”APP上取消预约

No.4

由于疫情防控的需要,暂停以下存在较大交叉感染风险的科室和检查(急诊除外),恢复时间另行通知: 

👉 口腔科门诊暂停,只保留口腔颌面外科急诊(仅处理外伤、颌面部间隙感染等);

👉 呼气试验、肺功能测定、纤维支气管镜、鼻镜、喉镜、前庭功能检查、雾化吸入等项目暂停。如您已预约,工作人员会与您联系;如未接到通知或有疑问,可致电预约申请单上的联系电话咨询。

No.5

解放路院区呼吸内科门诊暂搬迁至中医名医馆(马市街3号、医院西大门对面),中医科暂搬迁至原呼吸内科门诊(9号楼3楼)。

No.6

就诊时注意事项

🔷 有发热症状(体温≥37.5℃)的患者,请务必先至发热门诊就诊;

🔷 就诊前,请您和您的家属配合测量体温、并如实填写流行病史筛查表;

🔷 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,来院就诊最多限一位家属陪同;

🔷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,请不要作为陪同人员来院,同时请主动告知医护人员:

🔹 2周内到过湖北地区;

🔹 2周内接触过湖北地区归来人员;

🔹 2周内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;

🔹 有鼻塞、咳嗽、胸闷、乏力等症状。


浙大二院门诊就诊流程

“疫情防控,人人有责”,再次提醒大家:非急症、危重症尽可能减少或避免来院就诊,勤洗手(可随身携带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)、出门务必正确佩戴口罩,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与他人尽量保持一米距离,尽可能减少在医院停留的时间,返回家中后立即洗手并更换衣物、及时清洗。


浙大二院全体员工感谢您和家人的理解与配合!



文 | 浙大二院 客户服务中心

编辑监制 | 浙大二院 宣传中心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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